
一、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三、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
五、给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失。
商标诉讼期限为2年,从商标注册人和利害权利人知道或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