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商标驳回分为:驳回和相对驳回。驳回是指该商标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相对驳回是指,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的商标在整体上或者部分上存在近似。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