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署理商标注册请求、改变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商标续展注册、商标转让注册、补发注册证、商标质押、商标答应运用合同存案、商标刊出、商标贰言、3年不运用吊销等有关商标请求程序中的法令业务。

3、署理商标驳回复审、贰言辩论和贰言复审、商标争议和争议辩论、商标注册不妥和辩论、商标3年不运用吊销辩论和复审等有关商标确权程序中的法令业务。
4、署理我国请求人到国外处理商标世界注册请求及其其他各种商标法令业务。
5、署理处理商标侵权胶葛,商标侵权诉讼等法令业务。
6、署理进行相关商标信息的查询,商标法令业务咨询,担任商标法令顾问。
7、署理其他与商标相关的事宜,如商标标识设计、商标买卖等其他与常识产权相关的业务。